|
濰坊居民基本養(yǎng)老保險政策?調整!8000元/年!發(fā)布時間:2022-12-17
濰坊居民基本養(yǎng)老保險政策調整!8000元/年!
近日,濰坊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、財政局、稅務局等三部門聯合印發(fā)《關于轉發(fā)省四部門<關于完善居民基本養(yǎng)老保險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>的通知》。此次政策調整,從鼓勵多繳長繳提高待遇水平、加強基金管理、規(guī)范待遇領取等多個方面進行了調整完善,旨在進一步提高居民養(yǎng)老保險人均待遇水平,不斷改善參保居民生活。 濰坊市按照全省統(tǒng)一要求,將原來12個繳費檔次合理調整為8個,最高繳費檔次提高至8000元/年,具體為每年100元、350元、500元、800元、1000元、3000元、5000元、8000元。其中,100元檔次只適用于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的最低選擇。除100元檔次外,參保人自主選擇繳費檔次,按年繳費,多繳多得。以引導激勵廣大居民早參保、多繳費、長繳費,增加個人賬戶資金積累,提高待遇水平。 政府對參保人繳費給予適當補貼,對選擇100元和350元標準繳費的,補貼標準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;對選擇500元標準繳費的,補貼標準不低于每人每年60元;對選擇800元及以上標準繳費的,補貼標準不低于每人每年80元。 對重度殘疾人、低保對象、特困人員、脫貧享受政策等繳費困難群體,市、縣(市、區(qū))政府為其代繳最低標準的養(yǎng)老保險費,同時給予不低于30元的繳費補貼。繳費困難群體自行選擇較高檔次繳費的,按照相應繳費檔次的補貼標準執(zhí)行。 參保人應當逐年繳費。對達到待遇領取年齡但繳費年限達不到規(guī)定年限的參保人,允許辦理待遇領取手續(xù)當年一次性補繳,但補繳不享受繳費補貼,不計入年限基礎養(yǎng)老金的繳費年限,補繳后累計繳費年限不得超過15年,含按照城鄉(xiāng)養(yǎng)老保險制度銜接轉移的職工基本養(yǎng)老保險的繳費年限,不含原農保繳費年限。
|